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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画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建于2015年10月10日,坐落于南阳市卧龙区滨河路桂花城20号二单元301室,法人代表为曹永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艺术品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礼仪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娱乐性展览;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永刚
联系电话: 1503873****
电子邮件: 150387****@163.com
公司地址: 南阳市卧龙区滨河路桂花城20号二单元301室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曹永刚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44EP9X
纳税人识别号91411300MA3X44EP9X
工商注册号411300000048465
组织机构代码MA3X44EP-9
成立日期2015-10-1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行政区划河南省 南阳市 卧龙区
注册地址 南阳市卧龙区滨河路桂花城20号二单元301室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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