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物业管理处,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法定代表人为高松,经营范围为:单位的宗旨:遵守并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物业小区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对物业小区及非物业小区的进行改造、管理,改善并营造良好的居民居住的内外环境。并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收缴和管理工作,以解决因物业公司弃管造成的小区脏、乱、差等问题。单位的业务范围:1、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2、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物业公司和非物业小区管理方案,并实施和检查。3、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督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松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公司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高松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7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703098584410D
纳税人识别号12210703098584410D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日期-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行政区划辽宁省 锦州市 凌河区
注册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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