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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峰之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3日,注册地位于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达江玺台1幢18号楼11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赵双雁,经营范围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室内装饰设计及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五金产品、日用陶瓷制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化工产品、化学助剂(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照明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双雁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公司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达江玺台1幢18号楼111号房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赵双雁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700MA84KJJ74B
纳税人识别号91220700MA84KJJ74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MA84KJJ7-4
成立日期2021-04-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行政区划吉林省 松原市 -
注册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达江玺台1幢18号楼111号房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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