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证处,位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路311号,法定代表人为沈清华,经营范围为:宗旨:负责制定碾子山区区域内公证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业务范围: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包括:一、证明法律行为的公证:继承权、遗嘱、赠与合同、委托等;二、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出生、死亡、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三、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等;四: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招标投标、拍卖、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社会性有奖活动德国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展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清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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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路311号
工商档案:
法定代表人沈清华
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1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207MB0593192L
纳税人识别号12230207MB0593192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77264714-6
成立日期-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行政区划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
注册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路311号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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