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输华苜蓿草须来自经美国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APHIS”)注册登记的加工厂,并符合以下条件:
-建立有效溯源体系;
-保持加工区及设备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2. 饲草在压缩打捆包前应进行表面去杂、去污。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不带有第一条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不带有螨类、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
-不带有饲草根和籽粒等植物残体以及其他植物残体;
-不带有土壤及动物粪便。
3. 如在加工输华苜蓿饲草前,设施已用于加工非出口用饲草,应彻底清扫压缩加工设备和加工场地。
4. 输华饲草在装运前须存放在具有以下条件的储藏设施中:
-具有相对独立的封闭空间;
-出入口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二次污染;
-设施地面光洁、易清扫,具有排水设施,以便实施清扫和消毒处理。
5. 饲草不得与不用于出口的其他产品在同一仓库中储存。储藏设施应进行定期清扫,以保证环境干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