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提供的文件为以下资料:
增值税专用进项发票(购货工厂提供);
2.报关单(现在实行无纸化报关,由报关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另报关单直接有退税核销联,现行不需要购买纸
质核销单);
3. 出口商品发票(出口公司到税局购买自行开票);
4.购销合同(出口公司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出口单位与外国购货商签订的合同);
5. 提单(货运公司提供);
6. 放行单(报关公司提供,或提供电子口岸上海关已结关的网上打印画面);
7. 出口货物清单(或装箱清单)。
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实行的收汇方式为 T/T(电汇)。
二、办理出口退税流程:
取得出口货物名称,查询货物出口编码、监管条例、退税率;
2.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 17%,在收到发票的 30天内到税局进行扫描认证;
3.与国外付款方签订出口合同;
4.委托代理货运及代理报关公司进行出口相关事宜;
5.货物出口前办理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备案;
6.货物出口后办理收汇手续,如为预收款则要登陆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收登记;
7.收汇完成后登陆电子口岸进行核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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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上程序完成后,收齐办理退税需要提供的文件,可办理退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