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培训对象:物业企业管理人员 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 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 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脱产学习。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5万人,但截止到04年,物业管理持证人员只有不足2万人。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炙手可热。
报考条件
物业企业管理人员
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
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
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报考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在职证明1份 1寸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