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行政赔偿如何认定,有什么特点,对于不了解的朋友来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临沂律师解析行政赔偿具有的特点。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而引起。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因行政行为而引起。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因行政行为违法而引起,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