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高度自治,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香港商标法参照英国商标法制定,新的知识产权法在2003年4月开始实施,仍保留英国商标法的大致轮廓。
香港知识产权署负责香港的商标以及专利一般性事务。由于"一国两制",单纯是国内的注册商标不受香港法律所保护,单纯香港的注册商标也不受内地法律所保护,所以,用于两地的商标应在两地都有注册。
商标的首先是用人或打算使用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任何已使用或打算使用的商标所有权人都可申请商标注册(尚未正式构成法人的新实体也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