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家住信阳的李梁昌夫妇因看上信阳新村“环境优雅”这一优势,在这里购了房。但是好景不长。随岳高速信阳段通车后车辆运行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夫妇俩休息。今年64岁的退休干部李梁昌称,他们夫妇患有心脏病、肺气肿,几乎每天都心慌胸闷,已两年没睡过安稳觉了。
两位老人因无法忍受高速公路噪声困扰,将信阳随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据悉,信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环境研究所在距随岳高速公路40米的李家测得夜间“最高噪声”达84分贝,“夜间噪声”平均值为60分贝,超出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2类准环境噪声标准值约10分贝。
法院调解方案—由高速公路公司按住房面积,以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李另择他居。但公司坚持除高速公路影响外,李家的噪声还包括其他,并认为李的居住区域应参照环境噪声4类标准,不同意调解方案。
李提出,是先有信阳新村住宅区、后修高速公路,因此他家所在区域仍属2类功能区,且周围并没有建筑施工、生活噪声。他表示虽然他家的噪音中有来自其他道路的,但高速公路公司仍要付主要责任。
目前,该案的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能举证其遭受的噪音污染来自于随岳高速公路。据了解,由于李提供的噪音监测值距今较远,应随岳高速公路公司的要求,信阳法院今年1月邀请河南省环保产业协会对随岳高速公路对李家造成的噪音污染进行监测,但被该协会婉拒,原因是“无法封闭随岳高速公路”。据吴介绍,今年4月15日,信阳环保局监测中心曾上门做过噪音监测,“结果与2003年的相差无几,但信阳环保局拒绝提供监测结果,也不给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