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正常使用时,Sonnenschein(阳光)A400系列胶体阀控式固定型铅酸免维护蓄电池(为方便起见,在以下叙述中,若无特殊说明均简称“蓄电池”),不会释放酸雾或泄漏电解液。这是因为A400系列蓄电池采用密封式胶体技术设计的结果,使它能以低维护量进行工作,比普通的铅酸蓄电池更安全。但是,在不正常的工作条件下,或由于物理损坏、错误使用,则有可能出现危险的状况,产生酸雾和电解液泄漏。因此,在使用A400系列蓄电池时,请仔细阅读和严格遵守本安装使用手册内的建议及守则。
二安全守则
2.1
三 产品验货
用户在收货时应立即检查蓄电池是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如果发现电池单元或装置有损坏,在签收货物时要在收货单据上注明损坏情况,并要求运输公司确认,同时准备一份损坏报告的文件。
在收到货3日内应检查所有的蓄电池是否有损坏。如果发现有损坏,应立即准备一份损坏报告给Sonnenschein(阳光)的代理商,拖延通知Sonnenschein(阳光)代理商会失去要求赔偿损坏的权利。
Sonnenschein(阳光)A400系列蓄电池为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及延长正常的使用寿命,在制造过程中采用先进的专利工艺技术,选用高开阀压的安全阀,外壳选用性能良好的聚丙烯。电池在运输及存储期间会产生自放电而增大内部压力,外壳可能会有正常的鼓胀现象。此现象通过正常的初始充∕放电可基本消除。
四德国阳光蓄电池美国GNB XDC的储存
所有蓄电池因内部的电化学反应会造成自放电,要将蓄电池储存或退出运行较长时间,蓄电池应首先进行完全充电,储存在20℃干燥、清洁、通风的室内。如果储存时间超过12个月,应在每个储存间隔时间(12个月)都应进行均充充电。在较高的存储温度环境中蓄电池会加速自放电,如果平均温度高于25℃,再次均充充电的间隔时间应减少一半。对蓄电池未能作适当均充充电将会影响蓄电池的性能及使用寿命。
五额定数据
< 额定电压 UN=2.0V ×单体蓄电池只数
< 额定容量 CN=C10:10小时率放电(见本说明书的技术数据)
< 额定放电电流 IN=I10:CN∕10
< 放电终止电压 US:见本说明书的技术数据
< 额定温度 TN:20℃
< 通风系数:(DIN∕VDE 0510 Part 1 草案)F1=0.5;F2=0.5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安装
固定型蓄电池组的安装,必须遵守DIN VDE 0510 Part 1(草案)和DIN VDE 0510 Part 2 的规定。
6.1在接触蓄电池时,应穿好橡胶围裙、戴上橡皮手套、安全护目镜或其它保护眼睛的器具。
6.2检查所有蓄电池有无硬性破损,确保极性准确无误,摆放好连接条。
6.3当所有的电池连接条安装上以后,对所有连接处使用绝缘力矩扳手以下述扭矩拧紧:
G5 | G6 | A | F10 |
5Nm±1 | 6Nm±1 | 8Nm±1 | 25Nm±1 |
在与外线路连接之前,应在连接条的两端压入所提供的塑胶盖片(极柱盖片)。检查绝缘电阻:
新电池: >1MΩ
旧电池: >100Ω∕V
将蓄电池组按正确的极性与充电器连接。在此过程中充电器须呈断开状态,不得连接负荷(正极柱至正端子)。
6.4 再次作目视检查,确认蓄电池组内所有的正(+)负(-)极均正确地连接。还应测量端电压。端电压应为各单元电压的总和。如果不符说明蓄电池有反极连接现象。
七蓄电池运行方式
固定型蓄电池的运行,必须遵守DIN VDE 0510 Part 1(草案)和DIN VDE 0510 Part 2 的规定。
7.1 备用并联运行方式
在这种运行方式下,负荷、直流电源和蓄电池组一直处于并联状态。因此充电电压是运行电压,同时也是蓄电池组的电压。采用备用并联运行方式,直流电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负荷的最大电流和蓄电池组的充电电流。蓄电池组只是在直流电源失去时提供电流。
7.2 缓冲运行方式
所谓缓冲运行方式是指直流电源不能一直保证提供最大负荷电流。负荷电流偶尔会间断地超出直流电源的额定能力。在此阶段,由蓄电池供电。蓄电池也不能一直保持完全荷电状态。因此,依据负荷的情况,充电电压需按照蓄电池生产厂家的推荐值来调定。
7.3 开关运行方式
开关运行方式是指蓄电池组在充电时与负荷断开。充电过程必须有人监视。
7.4 蓄电池运行(充∕放电)方式
蓄电池运行(充∕放电)方式是指负荷只由蓄电池组供电。充电过程取决于使用条件,须根据蓄电池生产厂家的推荐方式进行。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充电方式
阳光蓄电池的充电过程分为均衡充电、浮充充电和补充充电。符合DIN 41773(恒压方式)带有限度值的充电程序均可采用。
阳光蓄电池均衡充电
因为均衡充电有可能会超出负荷所允许的电压,必须有人监控,并应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关断负荷。深度放电之后或充电不当时,需要进行均衡充电。方式如下:以最低电压2∕单体至最高电压2.4V∕单体最长充48小时(建议均充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充电电流不能大于10A∕100Ah额定容量。在充电过程中如果温度超过了45℃,必须采取措施或转换成浮充状态,或停止充电,以便令温度降下来。.35V
德国阳光蓄电池浮充充电(保持完全荷电状态)
蓄电池组工作在浮充状态时,充电电压值应调定在2.25V~2.27V∕单体±1%。
浮充电压对蓄电池的容量及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高于推荐极限的浮充电压会降低蓄电池使用寿命及容量。低于推荐值的浮充电压会导致蓄电池容量不足。
在浮充运行方式下,充电电流限制不甚严格,该电流允许值可在10A~20A∕100Ah额定容量之间(近似值)。
铅酸蓄电池的最佳运行温度是20℃±5℃。温度的绝对上限是55℃,在使用中不能超过45℃。所有技术数据都是在额定温度20℃条件下测出的。过高的温度将严重缩短蓄电池使用寿命。过低的温度会降低蓄电池可用容量。在15℃至25℃范围内,充电电压不必随温度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运行温度持续不在此范围内,充电电压应予调整。温度调整系数为-0.005V∕单体·K。浮充使用时,应采用下述随湿度而调整的充电电压:
蓄电池温度 | 电压(V∕单体) | 蓄电池温度 | 电压(V∕单体) |
-10℃ | 2.32 | 20℃ | 2.25 |
0℃ | 2.30 | 30℃ | 2.25 |
10℃ | 2.27 | 40℃ | 2.23 |
阳光蓄电池补充充电
补充充电是指蓄电池在放电深度较小(建议放电深度不大于30%)的情况下的充电过程。此过程可遵照8.2节方式进行。
8.4 交流
由于充电设备的规范和特征,在充电过程中将会有部分交流成分叠加在直流上通过蓄电池。这种交流成分以及负荷反馈的作用将会导致蓄电池的额外温升和极板的应力变形,这可能导致极板的损坏。当以8.1节的方式运行最高充电电压达2.4V∕单体时,交流成份的实际值瞬时可允许达到20A∕100AH额定容量。当以8.2节或8.3节方式运行达到完全荷电状态时,交流成份的实际值不得超过5A∕100AH额定容量。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的初始充∕放电
在运输过程和安装前这段时间内,阳光蓄电池的容量由于自放电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为使新安装蓄电池的性能充分发挥,并使蓄电池能够运行在最佳状态,蓄电池安装后应尽快进行活化充∕放电(初始充∕放电)。活化过程分为充电—开路静置—放电。
阳光电池充电
充电过程分为均衡充电—浮充充电。均衡充电请遵照8.1节进行。均衡充电结束时转为浮充充电,充电方式请遵照8.2节进行。
开路静置
所谓开路静置又简称静置,是指将蓄电池组与充电设备及负荷完全断开放置。静置时间为2~6小时(建议静置时间不少于4小时)。静置结束后开始放电。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的放电
蓄电池组放电的环境温度应尽量达到25℃。放电以10小时放电率放电,放电结束的条件为:蓄电池组放电达到10小时或出现单只蓄电池电压降到1.8V∕单体。放电过程中,应记录蓄电池组、单只蓄电池的初始电压及环境温度,每隔1小时,记录1次单只蓄电池电压、蓄电池组电压及放电电流。
9.4 使用
蓄电池组放电结束,若未达到厂家放电标准,请重复9.1节~9.3节,若连续三次未达到放电要求,请与代理商联系咨询;若蓄电池组放电合格,请重复9.1节~9.2节,在静置结束后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使用后的充电方式
Sonnenschein【阳光】蓄电池在正常的运行条件下是不需要均衡充电的。但在蓄电池间出现电压不一致时,可遵照8.1节方式进行1次均衡充电,即可基本消除。在下列条件之一情况下,应进行与9.1节方式相同的充电过程。
1. 任意一个蓄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18V/单体。
2. 在紧急事故放电后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对蓄电池再充电。
3. 在一组蓄电池内单只蓄电池最高与最低浮充电压之差大于0.3V。
德国阳光蓄电池及美国GNB蓄电池使用后的容量测试
德国阳光蓄电池试验必须按照DIN 43539 Part 1和100(草案)进行。另外也应遵守诸如DIN VDE 0107和DIN VDE 0108的特殊要求。
阳光电池容量测试时,环境温度应尽量达到20℃~25℃为宜,低于20℃时容量会减小。将蓄电池先进行20%~30%的放电,然后遵照第九节初始充∕放电方式进行。
阳光蓄电池初次循环,实际容量不低于90%C10,三次循环后≥95%C10。若三次循环后仍未达到厂家要求,请与代理商联系。
德国阳光蓄电池、GNB蓄电池的维护与检查
阳光固定型密封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不需维护(无需补加水)。采用了单向限压阀密封,打开将导致损坏。要保持蓄电池始终清洁干燥以防漏电。蓄电池的塑料部件,特别是电池盖,只能有不含任何添加剂的净水清洗。
德国Sonnenschein(阳光)Dryfit A400系列蓄电池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时,每年进行一次与初始充∕放电方式相同的充∕放电即可。否则充∕放电间隔时间应相应减少,但不应少于120天∕次。频繁的均衡充电将缩短蓄电池使用寿命。
十三数据记录
良好的记录会表明什么时候需要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充电、维修或环境性问题。维护人员应记录并保存下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