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仍需改善

名称: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仍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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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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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日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出消息,2012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36988起,死亡71983人。虽同比分别下降3.1%和4.7%,却意味着平均每天仍在发生各类事故950起,约200人在事故中丧生。而相对于被称为“红伤”的安全事故,被称为“白伤”的职业病同样令人担忧。

  据卫生部资料,2010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此后两年没有公布新的数据。目前,我国的职业病统计数据是通过职业健康监护获得的,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乡镇、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并不在健康监护范围之内。有关专家估计,目前,仅尘肺病实际患病人数就将超过100万例。

  全总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表示,农民工职业危害和安全事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漠视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守法意识差,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多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小型非公企业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匮乏,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基本处于空白。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系不健全,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等现象,也是职业危害难以得到根本扭转的主要原因之一。

  更令人忧虑的是,许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相关知识匮乏。一些农民工告诉记者,不愿意佩戴企业提供的劣制个人防护用品。很多企业的苦、脏、累、险作业场所几乎全部招用农民工,这一群体流动性较大,得不到健康监护,使得农民工成为尘肺等职业病的最大受害群体。

  “无论是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还是职业病危害事件,凡是涉及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问题,各级工会组织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全总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说。

  伴随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趋市场化、多样化,预防职业安全卫生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已成为一项艰巨且复杂的重大任务。

  全总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呼吁,实现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保障,需要政府、工会、企业等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措施加以治理。

  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职业安全卫生形势将依然严峻。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是产生工伤、职业病等职业危害的重点领域,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和非正规就业劳动者则是遭受职业危害的重点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