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垃圾处理器CQC认证

名称: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垃圾处理器CQC认证

供应商:永康市通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价格:12000.00元/份

最小起订量:1/份

地址:永康市五金城一期十六街1号3080室

手机:15058586075

联系人:丰风媖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49943251

更新时间:2021-01-26

发布者IP:222.46.103.2

详细说明

  专业提供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青海 宁夏 新疆 甘肃等地区垃圾处理器ISO9001体系认证 产品检测服务权威机构CQC自愿性认证 欧盟CE认证

  CQC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认证工作较早的权威认证机构,几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认证工作经验,各项业务均成果卓著。目前,CQC在国内外共设有45个分支机构和200多家签约检测实验室,并与22个国外认证机构签署了认证合作协议,拥有7300多名各专业的专职、兼职审核员、检查员和技术专家,同时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高质量的服务。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认证的申请,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是中国最大的专业认证机构。CQC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最早和最权威的认证机构。其主要业务是:经授权承担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工作。

  CQC标志认证:认证类型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环保、有机产品等,认证范围包括百余种产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质量方针是:独立公正、规范准确、优质高效、为申请人提供满意服务。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质量目标是: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及整体一致的工作水平,赢得申请人的信任;在认证领域始终保持国内的领先地位;跻身于国际著名认证机构行列。

  优质的服务、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管理水平保障了CQC业务的顺利开展,为顺利实现CQC的质量目标、为CQC这个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的品牌形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CQC产品认证实施程序(CQC/PDC003-2004)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CQC产品认证的全过程。

  2.CQC产品认证的类型

  CQC的产品认证活动涉及: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IECEE-CB测试证书的颁发和认可;CQC标志认证。

  3.CQC产品认证的依据

  3.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标准目录执行。

  3.2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依据为中国对外声明所采用的IEC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国家差异。

  3.3CQC标志认证的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标准、其他国家先进标准及CQC补充技术要求。

  4.CQC产品认证的范围

  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见《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范围见《CQC颁发/认可IECEE-CB测试证书目录》。CQC标志认证的范围见《CQC标志认证目录》。

  5.CQC产品认证的主要阶段

  CQC产品认证分为六个阶段:

  a.产品认证申请;

  b.产品型式试验;

  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d.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e.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f.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6.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6.1产品认证申请

  6.1.1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人”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认证

  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1.2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6.1.3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CQC将向检测机构/CB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

  6.1.4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CB实验室。检测机构/CB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通报CQC并开始按认证时限进行计时。

  6.2产品型式试验

  6.2.1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6.2.2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CQC进行评定

  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6.3.1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CQC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CQC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6.3.2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6.3.3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CQC进行审核评定。

  6.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6.4.1CQC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CQC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6.4.2CQC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6.5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

  6.5.1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企业,应到国家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办理CCC标志使用许可,并应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6.5.2获得CQC标志认证的企业,可到CQC办理CQC标志许可,并应按照CQC《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6.6获证后的监督

  6.6.1CQC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认证监督主要包括:

  a.验证工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b.验证获证产品是否满足认证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6.6.2CQC将按批准的认证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认证监督检查和年金收费通知,同时向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6.6.3监督检查组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按CQC的规定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抽样样品由获证企业按CQC的要求送指定检测机构。

  6.6.4CQC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认证证书。

  CQC标志认证目录

  001电子产品及零部件

  002家用电器附件

  003电器附件

  004照明电器附件

  005电动工具及附件

  006中小型电机及配件

  007医疗仪器

  008家用电器

  009商用机械

  010照明电器

  011电线电缆

  012低压电器

  013汽车零部件

  014汽车零部件

  015摩托车零部件

  016轮胎类

  017玻璃类

  018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

  019水泵

  020电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