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诚和建材有限公司坐落于燕赵大地,晋冀鲁豫四省交汇的古都——邯郸。古城美丽的风貌,优越的地理位置,四通八达的便利交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无限商机。
公司依据 ISO9001质量目标体系的要求,发扬“以和谐为根本,质量求共存、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的企业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支持与信任
木质素磺酸钠、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棕黄色粉末 |
水份 | ≤5% |
还原物 | ≤12% |
PH值 | 7-9.3 |
水不溶物 | ≤0.5% |
钙镁含量 | ≤0.5% |
适应范围
作为外加剂的原料,适应于各种现浇及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尤其是适应于商品混凝土、耐冻融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模板混凝土、滑模施工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本产品可与其他基本外加剂复合使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使用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快速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
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