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新青年咨询

名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新青年咨询

供应商: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价格:2111.00元/个

最小起订量:2/个

地址: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1号海外学子创业园

电话:0411-84754886

联系人:汲自华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47337786

更新时间:2021-03-20

发布者IP:116.3.11.193

详细说明

  辽宁(大连)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名为大连新青年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资质, 业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建筑、机械、市政、房地产、电子、农业、食品、轻工、环境、旅游、商业、新能源等。

  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发展,加大对重点园区内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省沿海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第二批产业项目贴息工作。按照《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流〔2011〕275号)文件要求,大连市从即日起组织2011年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第二批产业项目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注册在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的企业

  二、申请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非限制类、禁止类的工业项目。

  2、项目在贴息年度内实际到位贷款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项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后,实际到位贷款额可以适当降低。

  3、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并依法办理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

  4、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按项目计划达到形象进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见附件)需委托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2、上年度会计财务审计报告,项目贷款进账、付息凭证等。企业贷款应为企业当年或下达贴息计划后一年内从中国境内银行(含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的专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企业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不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