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蔬菜温室大棚设计建设协会
设计建设:蔬菜大棚、日光温室、育苗温室、连栋温室。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寿光蔬菜温室大棚设计建设协会。
第二条:为了促进寿光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技术的推广,规范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提高寿光蔬菜大棚知名度,推进农业标准化,为寿光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由具有一定大棚建造技术的寿光籍大棚建设者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联合组成寿光蔬菜温室大棚设计建设协会。本协会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的非营利性的寿光地方社团法人,是寿光蔬菜大棚设计建设行业的协调、服务和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为行业、为寿光大棚设计建设者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寿光市农业局的业务指导,接受寿光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常设机构住所为:寿光市洛城街办尧水街(寿光市高科技蔬菜示范园东***米路北),邮政编码为26270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蔬菜温室大棚设计建设技术的推广。
(二)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全市内、外大棚设计建设技术的推介,推进大棚设计建设者承包者与发包者的对接,培育与发展大棚设计建设市场。
(三)协助或组织会员对大棚设计建设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等科研成果的评价、鉴定、推广和转让。组织协调会员之间的重大大棚设计建设工程协作、攻关和技术交流。
(四)受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委托,组织制订大棚设计建设推荐标准。组织会员开展大棚设计建设技术服务,促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五)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会员单位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协会有责任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六)创办刊物、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咨询服务。
(七)承办寿光市农业局委托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