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证件
国家行政部门及企业单位承租: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书.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
南京市户口人士承租: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5000元押金。
非南京市户口人士承租: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提供不抵于所租车价值的经济抵押或有南京市从事正当职业的担保人及其身份证或户口薄。
港澳台同胞及外宾承租:返乡证或户照.中国驾驶证.本市担保人及其身份证。
二、承租人须与本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交纳定金,押金.押件后方可租用。
三、取车.还车时,承租人须和本公司业务员共同对车辆进行检验,对车况,车容进行登记。双方签名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