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广交会摊位 预订广交会展位 110届广交会摊位

名称:收购广交会摊位 预订广交会展位 110届广交会摊位

供应商:广州仁众展览有限公司

价格:45000.00元/个

最小起订量:1/个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

手机:13729830782

联系人:胡先生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38366055

更新时间:2021-04-03

发布者IP:119.130.19.251

详细说明

  广交会展位_广交会摊位_110届广交会

  5:广交会馆内宣传品管理规定

  广交会馆内宣传品,特指广交会宣传品、广交会参展企业宣传品和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宣传品。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交会宣传品

  (一)广交会宣传品,是指经广交会批准,广交会开馆期间在广交会展馆内由新闻中心统一安排发放,以宣传国家商务政策、广交会、参展企业和参展商品为主要内容,直接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服务的印刷品、电子出版物及其他用于宣传的信息载体。广交会新闻中心对广交会宣传品行使管理职能。

  广交会宣传品分为三类:1、广交会授权印制的宣传品,包括《广交会通讯》、《广交会会刊》、《参展商名录》、《广交会宣传光盘》、《展区指南和导向图》等直接为大会服务的宣传品;2、各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广交会专刊(每个单位限一本);3、经广交会批准进馆发放的商务部直属单位宣传品以及全国性外经贸类报纸、杂志或其他宣传品(每个单位限一种)。除上述三类外,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均不具备广交会宣传品资格。

  (二)未经广交会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名义征集文稿和广告;不得在任何宣传品的封面及封底使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英文字样(包括简写体)和广交会徽标;不得以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含大会各办)或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或合作名义编印、发放宣传品。

  (三)广交会宣传品必须标明宣传品和编印单位名称。所选用文稿、图片,以及涉及广告、专利、版权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编印单位承担责任。

  (四)广交会宣传品(样本)必须在当届广交会开幕前一个月报广交会新闻中心审批,审批当届有效。其中的第一类宣传品内容由广交会新闻中心审核;第二、三类宣传品内容由编印单位自行按本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并填写审核表,提供样本报广交会新闻中心备案。

  (五)广交会宣传品由广交会新闻中心安排在指定发放地点供采购商和参展商自愿免费取用,不得售卖。各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交会专刊之外的宣传品仅限于在本会办公室和会员企业展位发放; 各交易团的宣传品仅限于在本团办公室和本团所属企业展位发放。

  (六)广交会新闻中心有权对广交会宣传品的质量、内容进行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宣传品,一经发现,即予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