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深圳品然律师事务所创勤律师
竞业限制条款的签订
案情:王先生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条款约定:在王先生离职一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已包含在王先生的工资报酬中。但工资结构的明细中并未明确列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
焦点:王先生在离职一年内是否要履行竞业限制条款?
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员工可不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进行约定,但在此案例中,劳动者工资结构的明细中并未明确列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王先生在离职一年内不需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