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仪表十一厂从国外引进的“M”和“A”系列电动执行机构品种规格齐全,采用组合式结构,以多转式为基型,可派生出具有不同性能的直行程、角行程电动执行机构,根据使用要求不同分为普通型和隔爆型两种执行机构,并能向用户提供快速。 | | “M”系列电动执行机构适用于连续频繁调节的场合,它的调节频率可达每小时1200次。 “A”系列电动执行机构适用于断续调节的场合,可作为阀门调节装置使用,其起动频率一般为每小时60次,最多不超过每小时600次,一小时内连续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M”和“A”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是自动调节控制系统中的执行单元,以电源为动力,能接受统一的模拟或数字标准信号,广泛用于电站、化工、石油、冶金、轻工、建材、水处理等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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