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产品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00/500V或直流1000V及以下电子计算机网络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信号传输、抗干扰性能要求较高的检测装置和仪器仪表的连接。
<产品说明:注:可根据用户要求生产(ZR)阻燃型、(IA)本安型及耐高温型计算机电缆。
DJYVP2 聚乙烯绝缘对绞铜带总屏蔽聚氯乙烯护套计算机电缆
<产品结构:
1)标称对(组)数:1-37对(组);
2)导体:退火裸圆铜线,标称截面为0.50、0.75、1.0、1.5、2.5mm²;
3)绝缘材料:高密度聚乙烯;
4)屏蔽:铜带屏蔽;
5)护套:黑色聚氯乙烯;
6)识别和长度标记:电缆外表有永久性识别标记,标记间隔不大于1m,标记内容有:导体标称截面、线对数量、电缆型号、制造厂厂名代号及制造年份,长度标记以间隔不大于1m标记在外表面上。
<工作条件:敷设室内、电缆沟、管道等要求静电屏蔽场合。
<电气性能:
1)在20℃时用直流500V电压试验稳定充电1min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500MΩ•Km;
2)各对绞屏蔽之间以及对绞屏蔽与总屏蔽之间应不断路;
3)电缆的线芯和线芯之间以及屏蔽之间应经受 50HZ 交流2000V电压试验 5min不击穿。
<使用特性:
1)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应不超过70℃,在使用过程中电缆应防止高温直流辐射或接触;
2)电缆敷设温度不低于:0℃;
3)电缆使用时环境温度不低于:固定敷设-40℃,非固定敷设-15℃;
4)电缆敷设安装允许弯曲半径:非铠装层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铠装或屏蔽层结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屏蔽层结构的软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不小于100m,允许以不短于50m的短头交货,其数量不超过交货总长度的10%。
2)根据双方协议,可以任何长度交货。
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创建于1971年,是生产煤矿用阻燃防爆通信电缆,煤矿用阻燃控制电缆,信号电缆, 监测电缆,高速公路通信电缆,市内通信电缆,铁路信号电缆,计算机电缆,同轴射频电缆,通信电源用阻燃软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布电线及各种耐高温电缆的专业生产厂家。企业拥有职工300多人,工程技术人员30多人,工厂面积25000㎡,拥有固定资产1500万元,生产和检验设备120余台件,年生产总值1.5亿元。
销售主管:黄学军
全称: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
开户行:河北省大城县刘固献农村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