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第六条特别强调了“业务素质”,提到: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文物艺术品拍卖基本业务技能,不断钻研业务,提高职业素养,积极考取有关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证书。左京华却认为:专业素养只是一方面,也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还是态度问题,即职业操守。“拍卖公司的业务人员在西方被成为艺术顾问,非常受人尊重,首先给人的感觉就必须是要有学识,如果业务人员没有学识,怎么能指导藏家收藏呢?因此拍卖公司的从业人员学历水平都不低,至于专业程度,只要从事这份工作,他自己就会努力,如果不努力,也没有办法胜任,自己也混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