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6年2月2日,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办法》修订的背景及有关情况。文化部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前身为《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由文化部发布..
2016年2月2日,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办法》修订的背景及有关情况。文化部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次修订主要是满足四个方面的需要:
一是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
二是规范艺术品市场新业态和新经营模式的需要。
三是加强内容监管,改进监管方式的需要。
四是规范经营秩序,特别是加强艺术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艺术品网络化、金融化趋势明显,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需规范。
此外,《办法》禁止经营来源不合法、冒充他人名义或者以禁止交易的动植物为材质的艺术品。
《办法》强调,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隐瞒艺术品来源,误导消费者;不得以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办法》还明确了鉴定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及有关程序。
联系人;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