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昌乐县,隶属山东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距海滨城市青岛150公里,北离渤海80公里。环渤海经济圈与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交汇点,是内陆通往胶东沿海地区的咽喉地带。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等贯穿境内。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县,也是著名的蓝宝石之都。土地面积1101平方公里,总人口61万(2013年)。政府驻地城关街道。
2013年,昌乐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5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亿元,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昌乐县先后被评为“中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中国“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中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魅力名县”、“中国最令人向往的地方”、“中华文化国际旅游名城”、山东最佳投资城市和山东旅游强县。
昌乐县,古称营丘,为姜太公初封地。宋朝建隆三年(962年)始置昌乐县,以“都昌”、“长乐”两地名之尾字取名昌乐县,寓昌盛安乐之意。 昌乐县是山东半岛的交通枢纽和出入口,东距海滨城市青岛190公里,西距山东省会济南180公里。公路、铁路、空运、邮运四通八达。昌乐县面积1101平方公里,人口61万,辖4个镇、3个街道和1处省级经济开发区、1处水库管理区。
1948年6月,划归昌乐县,始称清泉区,7月划归昌潍地区。
1951年,改称昌乐县第十一区。
1958年1月,分为红河、平原两个乡,9月合并成立跃进人民公社。
1960年,更名为平原人民公社。
1981年,又更名为红河人民公社。
1983年,划归潍坊市。
1984年5月,体制改革分为红河镇、平原乡。
2001年3月,区划调整合为红河镇。
2013年11月,城关街道更名为宝都街道,将宝城街道所辖的25个行政村(社区)、五图街道所辖的7个行政行政村以及城南街道所辖的宝通社区划归宝都街道管辖。撤销城南街道,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五图街道。
截止2013年,昌乐县辖4个镇、4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宝都街道、五图街道、朱刘街道、宝城街道、营丘镇、乔官镇、红河镇、鄌郚镇、昌乐县经济开发区。
昌乐县位于北纬36°11′-36°46′、东经118°43′-119°10′,环渤海经济圈与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交汇点,是山东半岛的交通枢纽和出入口,东距海滨城市青岛150公里,西距山东省会济南180公里。土地面积110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2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