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济南市的东部,地处北纬36°25′-37°09′,东经117°10′-117°35′之间。章丘区地势处于山区、丘陵、平原,南高北低,黄河流经北境。章丘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
截至2017年,章丘区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辖15个街道、3个镇,921个村(居),2016年户籍人口102.6万人。区政府驻双山街道府前街1号。
2016年,章丘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924.9亿元,增长8%。章丘区曾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黑陶之乡”等荣誉称号。
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商末,西部为谭国(都城在今龙山街道城子崖)。
春秋时期,先后为谭国和齐国诸侯封地赖邑、宁邑、台邑、崔邑。战国,属田齐。
秦,属济北郡。
西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治东平陵城)。汉景帝四年(前153年),首次置县称阳丘(治回军镇,今绣惠街道回村)等。
百脉泉公园——梅花泉
东汉时,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菅县、猇县,南部为土鼓县。后阳丘、猇县并入东朝阳县。
魏晋时期,东朝阳县属乐安国。
南北朝刘宋,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齐郡。
北齐,废朝阳县置高唐县(治回军镇)。北齐天保七年(556年),高唐县迁治女郎山(章丘山)南建城。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以博州亦有高唐,改为章丘县”,取县北山
百脉泉公园——墨泉
章丘为名。
唐贞观元年(627年),属河南道齐州济南郡。
宋、金,属济南府。
元,属山东东路西南道济南路总管府。
明、清,皆属济南府。
民国初,属岱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改属济南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划为章丘、章历2县,属泰山专区。
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博专区。
1953年9月,章历县并入章丘县(旧治章丘城,今绣惠街道办事处驻地),划归泰安专区。
1958年8月,县治迁明水。同年11月,泰安专区撤销,属济南市。
1961年5月,泰安专区恢复,又划归泰安专区。
1979年1月,复属济南市。
1992年8月,撤销章丘县设章丘市(县级)。
2016年12月22日,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
2017年8月10日,调整章丘区部分行政区划:撤销辛寨镇,整建制划归刁镇管辖。
撤销水寨镇,将原水寨镇的水北、水南、郝家楼、康家、王家桥、南辛、苑李、季周、狮子口、彭刘、北张、门口、北范、门东、马高、孟庄、鲁高、贾庄、高高等19个行政村划归刁镇管辖;将原水寨镇的赵百户、辛丰、垛寨、罗绫、东殿、西殿、张家林、隗家、范家、郑家、太平、托寨、赵官桥等13个行政村划归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管辖。
撤销曹范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曹范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曹范镇政府驻地。
撤销宁家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宁家埠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宁家埠镇政府驻地。
撤销高官寨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高官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高官寨镇政府驻地。
撤销白云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白云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白云湖镇政府驻地
章丘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东部,北纬36°25′-37°09′,东经117°10′-117°35′之间,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西邻历城区,东连淄博市,南交泰安、莱芜市,东北与滨州市邹平县接壤,西北隔黄河与济阳县相望。
章丘区南部属鲁西隆起区,北部为济阳凹陷区。章丘区地处泰沂山区北麓,与华北平原接壤,长城岭绵延于南,长白山矗立于东。地形自东南向西北倾斜。自南而北依次为山区、丘陵、平原、洼地,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30.8%、25.9%、30.7%和12.6%。最高峰为南部的鸡爪顶,海拔924米;最低处系北部辛寨镇朱家洼一带,海拔15米。
章丘区属旋扭性构造鲁西系的外旋层部位,南北向与北西向压扭性断层发育。这些断层的垂直错动与水平侧移,严重破坏了古代沉积地层的连续性。特别是文祖断层,两盘南北向位移15公里,使断层两侧在地形、地质和地下水源等方面,形成显著的东西差异。地质构造形成普遍为单斜岩层,以块断为主,褶皱少见。岩层走向北西60°,倾向北东30°,倾角7°~13°。各地质时代的地层发育齐全。山区自南而北分布为变质岩、石灰岩、页岩、煤层、火山喷出岩等,丘陵河谷和冲积平原则广泛分布泥岩,下部为淡水灰岩,上部为砂砾石层及各种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