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供应信息分类 > 电工 > 电池 > 蓄电池
理士蓄电池DGMY12100免维护长寿命12V100AH

名称:理士蓄电池DGMY12100免维护长寿命12V100AH

供应商:北京中企卓泰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只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控科技大厦

手机:15222262109

联系人:牛洪乾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89447943

更新时间:2023-01-30

发布者IP:39.144.81.117

详细说明

  理士蓄电池参数详情:

  产地 国产

  化学类型 铅酸蓄电池

  荷电状态 免维护蓄电池

  适用范围 通信用蓄电池

  产品认证 CCC

  是否跨境货源 否

  电池盖和排气拴结构 阀控式密闭蓄电池

  品牌 理士

  额定容量 100

  理士蓄电池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

  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

  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

  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

  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

  变形。

  安装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其安全距离应大于0.5m。

  ⒉蓄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不能置于大量放射性、红外线辐射、紫外线辐射、有机溶剂气体和腐蚀气体的环境中。

  ⒊安装地面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⒋由于电池组件电压较高,存在电危险,因此在装卸导电连接条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安装或搬运电池时应戴绝缘手套、围裙和防护眼镜。电池在安装搬运过程中,只能使用非金属吊带,不能使用钢丝绳等。

  5.脏污的连接条或不紧密的连接均可引起电池打火,甚至损坏电池组,因此安装时应仔细检查并清除连接条上的脏污,拧紧连接条。

  ⒍不同容量、不同性能的蓄电池不能互连使用,安装末端连接件和导通电池系统前,应认真检查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和正、负极,以保证安装正确。

  ⒎电池外壳,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不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电池火灾,可用四氯化碳之类的灭火器具。

  ⒏蓄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时,电路开关应位于“断开”位置,并保证连接正确:蓄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

  运输、储存

  ⒈ 由于有的电池重量较重,必需注意运输工具的选用,严禁翻滚和摔掷有包装箱的电池组。

  ⒉搬运电池时不要触动极柱和安全阀。

  ⒊蓄电池为带液荷电出厂,运输中应防止电池短路。

  ⒋电池在安装前可在0~35℃的环境下存放,但存放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储存期的电池应充电维护,存放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

  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 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最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⑴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⑶ 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⒎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

  电池运行检查和记录

  ⒈电池投入运行后,应至少每季测量浮充电压和开路电压一次,并作记录:每个单体电池浮充电压或开路电压值;

  ⒉蓄电池系统的端电压(总压);

  ⒊环境温度。

  ⒋每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有松动和腐蚀污染现象,松动的导线必须及时拧紧,腐蚀污染的接头应及时作清洁处理。

  ⒌运行中,如发现以下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并更换故障的蓄电池:

  ⒍电压异常;

  ⒎物理性损伤(壳、盖有裂纹或变形); ⒏电池液泄漏;

  ⒐温度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