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冷冻食品海鲜进口流程
从国外发货之日起,国内客户开始准备单据:如是鲜活产品(活的鱼、蟹、虾等水产品,活的或冰鲜养殖的三文鱼,水果,蔬菜),请提前到检疫局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冰鲜或冷冻的鱼蟹虾等水产品不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其他需要提供的单据:国外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产地证、合同、发票、箱单、运单等。
提前把单据给报关公司,货物落地以前就可以提前开始做鲜活报检工作,飞机落北京后两小时左右,换正本运单及随附单据---检疫局换取通关单--鲜活产品海关报关---海关是否查验如果不查好---海关放行---提货到检疫查验科抽取化验所需样品,然后你的货物就可以正式的提走了。
注明:北京地区空运进口的鲜活产品(鱼、蟹、虾等水产品,水果,蔬菜等),必须要由在北京海关备案的鲜活报关公司来代理申报,其他公司是不能做的。
在中国进口海鲜需要提前办理以下手续:
进口海产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四)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五)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六)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上海外高桥检验检疫局加强对输华苜蓿草检测力度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2日
8月9日,上海外高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查验进口自美国的苜蓿草。今年,质检总局连续发布了针对进口美国苜蓿草的警示通报,要求加强对输华苜蓿草的转基因检测力度。针对上海外高桥口岸苜蓿草进境量大、批次多的特点,上海检验检疫局制定了严格的口岸查验和实验室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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