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安徽省政策:
一、 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依据专利质量、产业化前景等绩效情况,省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较高可达20万元;
三、 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省可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较高可达10万元。
合肥市:
1、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较高可达20万元(省和市不重复支持)。对当年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20万元奖励。
2、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10件、20件、30件的单位;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当年获得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的企业;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当年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企业;当年开展国内专利维权的企业;当年利用平台新增专利托管企业达到100家的专利服务机构;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数量由县(市)区、开发区统一组织申报,给予县(市)区、开发区50万元以上奖补,由其兑付单位或个人。
3、新成立从事专利运营、数据分析服务、研发设计、成果评估交易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对其当年服务性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补。
肥西县:
1、设立专利质押贷款引导基金,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50-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补贴,较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权益人每件3000元、500元、300元奖励。对当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单个企业或个人限报不超过50件。当年新申报发明专利20件以上并进入实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申请PCT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对获得国际专利(PCT)发明授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县内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县外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受让方每件3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6件。
肥东县:
1、对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按规定缴费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再给予企业和个人3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专利申请超过5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给予20%的补贴。
庐江县:
1、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较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专利研发团队每件5000元、2000元、1000元资助;对个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4000元、1500元、500元资助。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来我县开展服务,对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县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补。
长丰县:
1、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分别给予专利研发管理团队(个人)每件5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15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当年申请发明专利(需电子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6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