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我国对出口无烟煤滤料有严格制度把控,因为出口无烟煤滤料重量必须符合外贸合同要求,以避免出口后发生索赔和防止交货溢重遭受无形损失。规范的管理细节,计重衡器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每一批出口无烟煤滤料进行准确计重,必要时增加复核次数,并作出重量明细单。
1.出口无烟煤滤料应为坚硬、耐用的无烟煤颗粒。
2.出口无烟煤滤料不应含可见的页岩、泥土或其他杂质。
3.在出口无烟煤滤料中,密度应大于1.8g/cm3的重物质不应大于8%。
4.出口无烟煤滤料不应使滤后水产生有毒、有害成分。
5.出口无烟煤滤料的有效粒径、均匀系数或不均匀系数由客户确定。
6.出口无烟煤滤料应符合的质量要求:密度为1.4~1.6g/cm3含泥量小于3%,盐酸可溶率小于3.5%,破碎率和磨损率之和小于2%,固定碳大于等于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