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当建筑钢结构构件的温度升高到540℃的临界温度时,钢材就会失去其承载能力,而对于建筑火灾而言,火场温度大多在800-1200℃之间。一般来说,在火灾发生的10分钟内,火场温度即可上升到700℃以上,因此未做防火保护的裸露钢构件在火灾中的危险是非常大的。本公司生产的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在涂覆于建筑物及构筑物内的钢构件表面后,遇火时涂层膨胀发泡形成炭化耐火隔热保护层,其保护层不仅隔绝了氧气,而且热导率很低,延滞了热量传向被保护基材的速度,避免火焰和高温直接威胁钢构件,从而提高钢结构的耐火极限。该产品可满足耐火极限为0.5h~2.5h防火保护的要求,适用于建筑设计防火为一级耐火等级中支承单层的柱、梁、屋顶承重构件以及疏散楼梯等;二~四级耐火等级中支承单层和多层的柱、梁、屋顶承重构件以及疏散楼梯等的钢结构构件。
技术标准
符合GB 14907—2002**标准的技术指标。
施工工艺
防火涂料涂覆前,钢构件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应彻底清除钢构件表面的灰尘、油污等杂物。
防火涂料的涂覆施工应在室内装饰之前和不被后续工程所损坏的条件下进行。施工时,对不需要进行防火保护的墙面、门窗、机械设备和其他构件等应进行遮蔽保护。
在涂覆前,应将涂料充分搅拌均匀,如涂料过稠时可适量加水,稀释到宜涂装、不流淌即可。
本产品适宜用喷涂方法进行涂覆。在空气压力为0.4~0.6MPa的压力下用枪口直径为4~8mm的斗式喷枪均匀喷涂。
**遍的喷涂厚度以能遮盖住基层表面为宜,一般不超过1mm;在前一遍涂层实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涂覆;从第二遍起可适当增加每遍的涂刷厚度,但以不流淌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