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脱硫挡板门
1 电动挡板门技术参数
1.1名称:电动方形风道挡板门
型号:
规格:1900*1340 L=400
数量:2
通过介质:热空气(200℃)
材质:
传动力矩:
1.2 名称:电动方形风道挡板门
型号:
规格:890*695 L=400
数量:2
通过介质:热空气(200℃)
材质:
传动力矩:
1.3 名称:电动圆形板门
型号:
规格:直径1400 L=400
数量:2
通过介质:热空气(200℃)
材质:
传动力矩:
2 性能与结构要求
2.1 结构紧凑、操作简单,动作灵敏、安全可*、性能卓越。
2.2 根据风道系统布置图,科学、合理、准确的,每个风门都是独立工作的,可以单独完成调节,确保每个风门工作良好,可手动与电动操作。
2.3 可根据电动装置使风门正常的开关调节。
2.4 风门均参照华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选取,风门各尺寸及要求按典型手册制作。
2.5 风门使用温度≤250℃,使用压力≤0.1MPa。
2.6 能关闭严密不漏风。
2.7 框架采用钢板模压成形或型材焊接成形。
2.8 方形挡板门叶片采用钢板模压成形,流线型叶片。叶片材质为16Mn,厚度5mm以上。
2.9 具有关断功能,方形挡板门叶片与叶片之间、叶片与框架间设有特殊弹性密封结构,能够保证叶片关闭时其前后密封率达90%以上。
2.10 叶片与主轴之间采用专用紧固件连接,调节风门安装在管道上后,可以拆卸任何部件,保证在工作状态下可以方便检修或更换部件。
2.11 轴颈处采用专用密封结构及专用轴承,能自动补偿前后轴的同轴度偏差,确保调节挡板风门阻力小、无卡涩、转动灵活。
2.12 曲柄连接杆机构上配有专用轴承,确保传动阻力小。
2.13 锅炉风门设计采用DD系列设计。
2.14 圆风门叶片材质为16Mn,厚度8mm以上。
3 执行标准
3.1 规程、规范和标准:供方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
3.2 应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相应规范,在不与上述规定、标准、规范相矛盾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3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下列规程(但不低于)的有关规定(合同及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0-9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工业噪音控制设计标准》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388-86
《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GB/B4280-84
《焊接工程施工及检验规范》 GBJ236-82
《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 GB/T12238-8
4 一般要求
4.1 供方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2 供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及重量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技术协议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3 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
9 技术文件
9.1 供方提供安装、设计文件六份(不限于以下内容):锅炉风门安装详图、锅炉风门安装使用说明书。
9.1.1 提供完整系统图纸。
9.1.2 产品技术文件、质量证明文件、配套设备的合格证书等一套。
10 技术服务
10.1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有权随时派有关人员检查设备制造质量及进展情况,供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10.2 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及协助进行设备调试。
10.3 在设备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供方应无偿修理和更换。
10.4 需方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对于检验记录,如果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11 售后服务
11.1 以下售后服务是最低的要求:
11.1.1 供方派代表到现场免费指导安装、质量验收、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1.1.2 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通过96小时考核试运行后壹年。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11.1.3 对非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
11.1.4 对需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行任何费用。
11.1.5 供方为需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
11.1.6 质保期后,供方应长期优惠供应备品备件。
11.7 质保期后,如需方有必要请供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供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及时到现场服务。
12 需供双方责任
12.1 需方责任
12.1.1 负责协调设计院与供方进行设计接口配合,按时准确提供供方所需数据。
12.2 供方责任
12.2.1 负责部件及设备供货
12.2.2负责提供部件图纸、安装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12.2.3 负责设备指导安装、调试。
12.2.4 负责免费为需方进行有关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