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菲律宾等国家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

名称:美国菲律宾等国家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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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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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不需主动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只在被提撤三等情形下才需提交使用证据。与中国不同的是,有些国家会要求商标注册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使用声明或者使用证据。

  以美国为例,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或者打算在美国进行使用的声明,并且在商标注册以后还需要在5~6年内以及注册后每10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将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撤销。

  以菲律宾为例,商标注册人需要在申请日起3年内、注册日起5~6年内、续展日起1年内、续展日起5~6年内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将被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撤销。

  以菲律宾为例,商标注册人需要在申请日起3年内、注册日起5~6年内、续展日起1年内、续展日起5~6年内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将被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