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使用的一般要求:
1.杂物电梯采用厅外按钮控制,无司机控制,电梯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受过训练和技术考核,须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电梯性能。
2.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维修人员反映电梯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在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应予配合遵照维修人员的指挥而操作。
3.电梯机房应设有专人管理,机房门应锁好,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置杂物,特别是易燃物品,不得住宿人员。
4.非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轿顶和底坑内。
5.机房内应设有二氧化碳灭火器。
6.电梯因故有较长时间的停止使用,应将机房中电源开关断开,台风潮期管理人员应将电梯开离底层。
7.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严格掌握电梯的载重量不准超载。
二、使用电梯时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前,应检查门电锁是否失效,及厅外命令登记的执行是否正确。
2.轿厢内的照明设备须有适当亮度,电梯在使用时间须将照明设备开亮。
3.不准用任何杂物塞住门联锁和门电锁开关,使之失效与经常接通。
4.在轿顶上除检修人员在检修时除外,一律不得放置其它物件。
5.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并应避免运行中物件的倾倒。
三、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当发现电梯的厅门没有闭合,登记厅外指令按钮时电梯不能起动。
2.当轿厢在正常负荷下如有超越端站工作位置,而继续运行直至极限开关打开后才行停止时。
3.当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时,如有触电现象时。
4.当发现电气部件的绝缘,因过热而发生焦热时的臭味时。
5.厅门关闭后,按其选层按钮,但电梯未能正常起动时。
6.当轿厢在运行时,如发现有异常的噪声、振动、冲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