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空调回收项目于客岁11月开工,历经半年时间建立,发电。兴山县委汪小波引见,为处理山区农户寓居分散、光照资本散布不均、运转不初等后果,该县了光伏扶贫体系体例机制创新,将原计划分散投向各行政村的光伏扶贫资金,一致注入国有性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发行人”或“公司”)公行 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缆转债”,代码“113603”)已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西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已刊登于 2020 年9月22日的《时报》、《日报》。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8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币100元,发行数量按面值发行。
2、本次公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9月 23日,T-1 日)收市后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进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东缆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电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2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进行,配售简称为“东缆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06”。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654,104,52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99,969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6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可优先认购东缆转债上限总额为781,305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5,260,869股,可优先认购的东缆转债上限总额为18,664手。由于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算法原则取整,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东缆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06”。每个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张,1,000元),每 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手的必须是 1手的整数倍,每个申购上限是1,000 手(1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交易以及注销相应。
5、当发行人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行数量的70%时;或当发行人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8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大包销金额为24,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9月23日(T-1 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年9月24日(T日)。
8、本次发行的东缆转债不设定持有期,投资者配售的东缆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发行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东缆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T-1日)收市后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2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223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654,104,52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99,969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6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38,843,652股,可优先认购东缆转债上限总额为781,305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5,260,869股,可优先认购的东缆转债上限总额为18,664手。
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
(1)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T-1日)。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2020年9月24日在上交所交易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进行,认购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06”,配售简称为“东缆配债”。
(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认购1手“东缆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出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东缆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内“东缆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东方电缆”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内“东缆配债”的可配余额。
②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③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或法人营业执照、卡和资金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的与上交所联网的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投资者通过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委托的,应按各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T-1日)。
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0年9月24日(T日),上午11:3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0年9月24日(T日),上午11:30前。
(2)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2020年9月24日(T日)11:30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ipo@xbmail.com.cn处。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东缆转债”(例如“张三+优先认购东缆转债”)。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a.《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Word版);
b.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c.《网下优先认购表》由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加盖公司公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d.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复印件;
e.上交所卡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如有)。
请务必保证Word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Word版本文件信息为准。
邮件成功发送后请以确认为准,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网下优先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优先认购表》,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接受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进行优先认购。
(3)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2020年9月24日(T日)11:3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上交所号码”和“东缆转债”字样。如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号码为:未填写用途或备注内容,或号码填写错误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
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认购收款。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20年9月24日(T日)11:30前汇至上述。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则余额部分将于2020年9月30日(T+4日)前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有关规定归投资者保护所有。
(4)验资
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律师见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上交所开立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以及符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东缆转债发行总额为币8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东缆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20年9月24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申购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6、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54606”,申购简称为“东缆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