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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燃煤锅炉回收阳江锅炉回收价格

时间:2019-09-04 11:15

  共享蓝天、共保蓝天 让冰城蓝更加蔚蓝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十三五”以来,哈尔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特别是2018年达标天数增加到310天,优良比率提高到85.6%,同比增长11.5个百分点;国家考核评价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6项指标浓度均有不同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8月至11月连续4个月排名进入前20位,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其中:社会最敏感、最关心的PM2.5年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8%、降幅最大,改善成果最有代表性。2019年1月至5月,二氧化氮、二氧化硫2项指标浓度同比继续下降,最大降幅为29%,今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预期更加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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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人居大气环境质量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高层研究、高位决策、高标准推进落实。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采取了六控六治举措,推动了哈尔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控煤治炉

  1、控制燃煤总量与质量。启动了哈尔滨市燃煤消费总量控制规划、行动方案和俄气总体利用规划、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等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生物质发电、风电项目,开展了燃煤生产、销售、燃用企业专项检查。

  2、淘汰分散小锅炉。将淘汰燃煤锅炉由10吨以下、建成区内向10蒸吨以上、建成区外扩展,累计淘汰市区建成区内、9县建成区外公用事业单位、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1191台。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到超过建成区面积,一律停批了高污染燃料禁区内低于35蒸吨/小时或29兆瓦燃煤锅炉,同时停批了禁燃区外低于10蒸吨/小时或7兆瓦燃煤锅炉。

  3、集中治理大锅炉。自加压力,提前实施火电厂和35吨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集中并网、改用清洁能源或建设先进治理设施等综合措施,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控排放治企业

  1、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浓度排放。完成哈尔滨三发电、哈热电等4家企业8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2、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改造。完成西林钢铁脱硫、除尘改造,完成亚泰水泥等6家企业水泥窑高效除尘、低氮燃烧和脱硝技术改造,并实现冬季检修、夏季生产的错峰生产方式。推进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实现大炼油、蓝星公司LDAR检测与修复。

  控车治尾气

  1、坚决淘汰黄标车。出台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方案,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各类道路,并纳入公安缉查系统。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和奖励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出租车、公交车目标任务。

  2、从严治理尾气排放。严格落实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登记管理,实施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运用遥感筛查路面超标车辆,查处检验不合格机动车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车用汽柴油标准的油品。

  控面源治散乱污

  1、整治城区低矮面源和施工扬尘。加强棚户区改造,全力推行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超载装运、密闭不严、车体不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驶出工地。集中清理露天烧烤、占道摆桌等。严查临街焚烧垃圾行为,加强道路保洁,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85%以上。

  2、强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制定了秸秆禁烧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五级网格监管体系,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实施专项督查和覆盖式驻点督查,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控总量治雾霾

  1、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修订实施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部门、企业分预案,建立了重污染天气下重点排污单位梯次限产、停产名录,明确了应急响应优先次序、限产比例和停产启动条件。建立了生态环境、气象条件联合会商机制,严格环境空气质量日常预报、应急预警会商与信息通报,2018年以来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都实现了提前预警、提前响应、提前减排。

  2、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重点排污企业面向社会公开签订污染减排承诺书,按照预警级别依次压减排放总量,市直部门、区县政府、重点排污企业及时落实减排措施,有效发挥了削峰降频、缩时降频作用。

  控超标治违法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对燃煤质量、燃煤锅炉淘汰、秸秆禁烧、机动车治理、露天烧烤等进行督查检查,形成了持续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近年来,哈尔滨市地区生产总值、城市供热面积、工业废气排放量大幅增长,污染物排放量已经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由于北方地区大气污染季节性特征明显,受静风、逆温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影响,环境空气重污染多发。当前我市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

  (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原煤散烧突出。除双城外,目前市区规划区内棚户区存量较多,冬季普遍采用原煤散烧取暖方式,原煤散烧污染依然较重,影响了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与程度。

  (二)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我市机动车每年约以超10%的速度递增,污染排放贡献率高,特别是柴油货车更加突出,冬季受气候影响市区路况不畅,机动车长时间怠速行驶,加重了大气环境污染。

  (三)特定污染物季节性集中排放污染突出。一是秋春两季秸秆焚烧现象难以杜绝,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明显增加。二是冬季供暖集中起炉,进入10月燃煤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煤烟型污染特征明显。三是春季大风天气多,裸露地、煤堆、灰堆、物料堆及建筑扬尘污染较重,大气污染呈现扬尘污染特征。

  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2019年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3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PM2.5来源解析为基础,以燃煤污染控制、污染源达标排放、高排放车管控、城乡面源综合整治、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为主攻方向,以妥善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为重要突破口,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总体目标是:以2015年为基准年,在巩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基础上,PM2.5浓度约下降至52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7%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至21天以下,比2015年下降5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6%和20%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9项工作。

  一是以燃煤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继续扩大范围燃淘汰煤锅炉。

  淘汰市区建成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推动淘汰市区建成区不能达标排放的每小时35蒸吨(或29MW)燃煤锅炉。

  基本淘汰市区城乡结合部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淘汰市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之外区域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总数量的50%以上。

  淘汰县(市)城关镇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

  基本淘汰县(市)内由市、县(市)财政供养单位(包括乡镇、村委会)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2、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和市区建成区具备条件的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实现烟尘(颗粒物)超低排放,具备条件的基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二是以散乱污企业为重点,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对散乱污企业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动态化管理,实施分类管控。

  三是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出台《哈尔滨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2、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完善禁限行区域监管设施并加强管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高排放车辆。

  3、加快老旧车淘汰和深度治理,设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制定《哈尔滨市老旧车淘汰财政资金补贴办法》,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

  4、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加大对高排放车抽检频次,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四是以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开展低矮面源污染整治。按计划继续推进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改造。推进具备条件的燃煤散烧自供热居民楼实施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推进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燃煤散烧棚户区(含城中村)改用电等清洁能源或生物质、型煤等清洁燃料。

  2、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完善控制秸秆露天焚烧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完善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屯(村小组)五级网格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措施。强化督查巡查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财政资金扣缴。

  3、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完善市、区县(市)扬尘监管体系,定期修订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出台并实施《哈尔滨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管理规定》。施工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管理执法检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市区和县(市)建成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落实“六个百分百”,推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

  五是以强化应急减排为重点,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修订市、区县(市)、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和工业源、供热源、扬尘源清单。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查检查。

  3、实施秋冬季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采暖锅炉错峰起炉。

  六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1、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基本实现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油烟治理全覆盖。严管露天烧烤。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组织联合执法清理取缔固定门店外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2、开展汽修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汽修行业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施封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基本实现汽修企业达标排放。

  七是严格环境执法。

  实施“联合惩戒”。综合运用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方式。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八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络。

  2、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

  九是开展督察督办。

  全面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的重要内容。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督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将不良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