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商铺首页 >> 行业资讯 >> 详情

广州白云区保密资料销毁专业销毁公司

时间:2020-04-21 16:19

  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管理暂行办法

  条为切实加强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管理,杜绝涉密文件资料流失,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依据《保守公司秘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公司秘密、工作秘密、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胶片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和软盘、优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以及录音带、录像带等555。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产品,以及处理过涉密信息,并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回收销毁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保密局负责全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管理工作,所属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以下简称市销毁中心)具体负责回收销毁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青单位的各类涉密载体,按规定必须作销毁处理的,应当交由市销毁中心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解密后,除需要存档的外,载体应全部销毁。严禁废旧涉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流入市场。

  第五条回收销毁的范围

  (一)按规定需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试卷等;(二)经鉴定已超过保密期限,无保存价值,确需销毁的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三)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

  (四)公司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生产中产生的涉密或属于内部文件、资料的废纸;

  (五)已过期或作废的各种有价证券、无价证券、票证,禁止流传的书籍、杂志和印刷品等;

  (六)记载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硬盘、软盘、优盘、移动硬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胶片等;

  (七)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产品;

  (八)处理过涉密信息,并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机、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

  (九)其他按规定应销毁的载体。

  按规定应由市委办公厅机要交通处回收交上级机关销毁的涉密载体不在本范围之内。

  广州白云区保密资料销毁专业销毁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借阅登记表》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5.8.4调档人必须是《借阅登记表》里注明的查阅人。5.8.5《借阅登记表》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5.8.6档案借阅时间长不超过8小时。

  3、日常办公过程中形成的过期作废的资料、日常办公作废的文件(指机密文件,含公司下发及上报的各项文件)、光盘、图纸等,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报总裁审批,并由行政部门做好文件销毁记录,同时安排人员与上报销毁文件部门的员工至少两人在场进行破碎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的报废文件、资料,员工不得擅自销毁。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

  第三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八、立卷归档的要求各部门文件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行政文化中心立卷归档。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对公司所属公司发文,首先由秘书以方式发送文件,然后采用邮寄方式递送文件原件,各公司于每月25日,将收到的公司文件,以书面形式签收,再将签收单邮寄回公司,由秘书备案。若属紧急事务,需立刻知悉各公司是否收到文件,秘书需在中注明,各公司收到后,应立刻以形式签收,并由秘书在发文单中注明。

  第六条回收、销毁办法

  (一)建立两级回收销毁网络

  1、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青单位,由市销毁中心直接回收;由各区市保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设点回收工作。驻区市的机关、单位可与所在区市保密局主动,商定回收事宜。

  (二)为保证回收、销毁环节的安全保密,各单位应当将需要销毁的纸介质涉密载体装袋后捆扎封紧。需销毁的各类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由两人以上押运送往市销毁中心,并负责监销。

  (三)二级回收网络各回收点应定期派专用车辆将待销毁物品送市销毁中心,并由两人以上押运、监销。

  (四)市销毁中心对回收的涉密载体应当做到随到随销。

  (五)各单位对混入纸质载体中的造纸危害物品,如橡胶、塑料、玻璃、金属和油蜡纸等,应当事先剔除,以免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第七条市销毁中心是市保密局合法的涉密载体销毁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涉密载体销毁活动。违法从事涉密载体销毁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涉密载体向废品回收站(店)、个体流动摊贩出售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保密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专业资质,从事工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焚烧、挤压、化浆熔浆、产品销毁业务的环保企业。有专业的销毁厂地及设备 专业的销毁机器 粉碎厂 燃烧厂,高温焚烧炉,是一家绿色环保销毁企业,有专业的保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有着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面向全国地区合作。销毁

  严格落实文件销毁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秘密载体销毁管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涉密载体进行专业销毁管理。 文件管理规范,该清理、清退文件及时清理、清退,每年定期将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送交保密工作部门集中统一销毁,没有出现涉密文件、内部资料泄露情况,无违反规定做法。

  通信设备销毁,硬盘销毁,涉密销毁,涉密文件粉碎,涉密粉碎|,涉密报废,文件销毁,资料销毁,档案销毁要求。

  本单位专业提供过期产品、不合格产品、临保商品、质量问题产品、缺陷产品、伪劣物品、涉密资料、涉密数据等保密产品报废和销毁处理服务,可为报废企业提供专业化产品销毁方案,建立长期、固定、保密合作伙伴,我们期待能与贵司完美合作!

  文件销毁流程,资料销毁流程,档案焚烧销毁信息。

  公司的服务宗旨为:诚实信用、锐意创新、以人为本,质量、用户至上、优质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满意”是公司发展中一直秉承的理念,我们坚守专业、诚信、的准则,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服务。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督委会、总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本制度由行政文化中心起草。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八、立卷归档的要求各部门文件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行政文化中心立卷归档。

  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指名总裁助理以上人员的信函,迳送其本人,如系公务文书,再交回前台依公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