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1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一、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视频、音频等记载存储的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及半导体等各类物品。还包括处理过涉密信息淘汰、报废的计算机硬盘、移动U盘等通信办
公设备和各处室未经定密的公文草稿。
二、涉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经审核留存、存档外,其余的都应当及时予以销毁。
三、各处室领导为销毁涉密载体的审核人,各处室保密员为清理涉密载体的经办人,局领导办
公室由局办公室保密员负责清理444。
四、涉密载体应当每半年清理一次,分别于当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送局办公室,由机要秘书
签收集中统一保管。
五、办公室对清理回收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派专车、专人运到福建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
销毁。
六、销毁涉密载体的登记、审批、交接、销毁等环节的记录资料,机要室应当长期保存备查。
七、禁止未经审批私自销毁涉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转送涉密载体;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作废品出售;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送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以外的单位销毁。
公司财务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合同及财务部对外沟通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合同等。
权限?
未经公司总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取审阅或将公司财务文件、资料交他人审阅,确有必要时需请示财务部负责人报公司总,得到批准后,方可提取审阅。?四、财务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1、拟稿:财务部门根据内部管理需要由相关人员起草文件。
2、审批签发: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总审批签字。
3、传递:在部门内部传递执行。
4、存档:财务部门留存备份。
5、督办:财务部门进行督办。
6、一般性资料文件:员工因工作原因需提取一般性财务资料或文件,需得到财务部负责人的同意。文件、资料审阅完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负责人处。
7、机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审阅,确因工作需要提取审阅时,财务部负责人需报总批准,经总同意后方能提取审阅文件。提取的机密性文件或资料不得带回家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8、绝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翻阅。?
9、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确保机密不被泄露或利用。
专业处理食品销毁,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与法规》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置。在处理不合格产品的过程中,我们从产品装车到货物销毁结束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掌控不合格货物的关键处理环节和风险点。根据采样记录,严格核查待销毁物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信息要素,并设立待销毁货物专用库,在处理中心以焚烧发电与粉碎处理的绿色环保方式作销毁处理,确保产品无法恢复,此举去除了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市场品牌荣誉。同时,绿色科学的销毁方式也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销毁完毕,提供正规的销毁证明,照片,等。
深圳盐田区销毁资料价格真心优惠, 第三十一条对于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发展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贡献的人员,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企业破产以后,除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随同实物移交外,其余档案应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阅档案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档案,需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公司总裁助理以上人员调卷,由秘书负责填写“调卷单”。由调卷人员签字确认。公司重要档案须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调卷。 第三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3、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2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档案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
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保密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专人负责。
第二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门统一印制的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以规范管理。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收(发)文时间、收(发)文单位、文件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文件份数、收(发)文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等。各项登记均应准确,无误。
第三条收发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第四条接收秘密文件、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并将件数、发送编号、密级、收件单位与送件单位进行认真对照,核实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签上姓名、日期和加盖文件收发专用印章,证明已经收到。
(二)签收后即打开包装,检查是否存在错发或数量不对等现象。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出单位查询,防止漏失。如无差错,应随即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文件、资料的首页上方加盖本单位的收(发)文印章,并填上收文编号和日期。
第五条对外发出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程序如下:
(一)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在发文登记簿上按对应的栏目要求进行登记。
(二)在文件、资料首页上方盖上单位的收(发)文印章,用号码机打上发文编号。
(三)在信封面左上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文编号,并准确书写收件单位的和名称。
(四)核点数量并进行封装。如果在同一信封内装几份或几个不同内容的秘密文件时,要在发文登记簿上记录清楚,信封面上要标明其中的密级。
(五)秘密文件发出前,要认真清点核对,确保收件单位、发文编号、密级准确。
(六)由单位保密员按发放范围发放。第二章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
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员专人负责。先由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资料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然后由保密员负责传阅;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绝密级的,保密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
第二条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要求的阅文室进行。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它办公场所内进行。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
阅读和使用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阅读和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三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传-阅时必须采取直传方式,不得在阅读人之间自由传阅,保密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资料的去向。
第四条阅读人不得擅自留存、摘抄传阅的秘密文件、资料。
第五条传达秘密文件、资料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三章秘密文件、资料的复印
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印,如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条复印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密码电报严禁复印。
第四条复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印件应当标明复印的机关、单位、份数和日期及编号,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六条汇编秘密文件、资料,要请示原制发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汇编。汇编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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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档案部门要应用现代管理方法。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办公自动化等现代管理手段。(1)按产品型号分类;(2)按设备型号分类; (3)按科研课题分类;(4)按工程项目分类;(5)按专业性质分类;(6)按组织机构分类; (7)按时间分类。
第八条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i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档案管理员:专职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管理员(指在各部门中被指派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的人员)。
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单位,并且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原保管单位标注新保管单位的编号后,根据需要另行保管。第二十二条档案鉴定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销毁文件必须在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总裁办公室秘书为公司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的全部档案。各部门可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档案。公司档案原则上均交由总裁办公室负责保管。文件处理完成后,原稿由总裁办公室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因业务处理特殊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秘书同意后妥为保存,秘书以复印件归档,并在备注中注明,各部门使用原件完毕后仍应将原件交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