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要加强和充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档案工作。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企业档案馆或企业档案资料信息中心。, 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一、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视频、音频等记载存储的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及半导体等各类物品。还包括处理过涉密信息淘汰、报废的计算机硬盘、移动U盘等通信办
公设备和各处室未经定密的公文草稿。
二、涉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经审核留存、存档外,其余的都应当及时予以销毁。
三、各处室领导为销毁涉密载体的审核人,各处室保密员为清理涉密载体的经办人,局领导办
公室由局办公室保密员负责清理444。
四、涉密载体应当每半年清理一次,分别于当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送局办公室,由机要秘书
签收集中统一保管。
五、办公室对清理回收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派专车、专人运到福建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
销毁。
六、销毁涉密载体的登记、审批、交接、销毁等环节的记录资料,机要室应当长期保存备查。
七、禁止未经审批私自销毁涉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转送涉密载体;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作废品出售;禁止将涉密载体和公文草稿送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以外的单位销毁。
公司财务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合同及财务部对外沟通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合同等。
权限?
未经公司总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取审阅或将公司财务文件、资料交他人审阅,确有必要时需请示财务部负责人报公司总,得到批准后,方可提取审阅。?四、财务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1、拟稿:财务部门根据内部管理需要由相关人员起草文件。
2、审批签发: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总审批签字。
3、传递:在部门内部传递执行。
4、存档:财务部门留存备份。
5、督办:财务部门进行督办。
6、一般性资料文件:员工因工作原因需提取一般性财务资料或文件,需得到财务部负责人的同意。文件、资料审阅完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负责人处。
7、机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审阅,确因工作需要提取审阅时,财务部负责人需报总批准,经总同意后方能提取审阅文件。提取的机密性文件或资料不得带回家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8、绝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翻阅。?
9、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确保机密不被泄露或利用。
专业处理食品销毁,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与法规》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置。在处理不合格产品的过程中,我们从产品装车到货物销毁结束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掌控不合格货物的关键处理环节和风险点。根据采样记录,严格核查待销毁物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信息要素,并设立待销毁货物专用库,在处理中心以焚烧发电与粉碎处理的绿色环保方式作销毁处理,确保产品无法恢复,此举去除了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市场品牌荣誉。同时,绿色科学的销毁方式也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销毁完毕,提供正规的销毁证明,照片,等。
珠海斗门区资料档案销毁随叫随到,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倍半行距。单位印章:红色公司章。日期:加黑宋体四号字,用大写。抄报、抄送、存档:宋体四号字。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三十二条企业档案管理涉及生产活动和党、政、群等各个部门,应由一位副厂长(副)分工领导,并且列入企业领导议事日常,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政绩的一部分。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应由行政文化中心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1、修改已归档的图纸要有经过领导批准的图纸修改、补充通知单。第十九条归档文件的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秘书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调阅的具体文件名称、总份数及借出日期,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可免填"调卷单"。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为了避免因员工处置不当,造成公司文件、资料中的重要数据、(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第十三条企业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作废档案销毁清表》,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核准销毁。
(2)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本制度由行政文化中心起草。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八、立卷归档的要求各部门文件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行政文化中心立卷归档。
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