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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RCD剩余电流继电器

时间:2017-04-07 13:33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等电气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JH-RCD剩余电流继电器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等级。

  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安全接地。

  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传感器。

  同一区域内的传感器宜集中安装在传感器箱内,放置在配电箱附近,并预留与配电箱的接线端子。

  传感器(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传感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²的双绞铜芯导线 。并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当不具备单独安装条件时,传感器亦可安装在配电箱内,但不能对供电主回路产生影响。应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并有明显标志。

  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系统接地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一般规定

  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在调试前应具备下列调试必需的技术文件。

  1系统图;

  2设置系统的建筑平面图;

  3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5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6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调试记录;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电路图以及备用电源的充放电说明);

  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批准后按程序调试。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

  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

  系统的施工质量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要求检查,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应有文字记录;

  系统线路应按本规程第4章要求检查,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ΜΩ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JH-RCD剩余电流继电器的调试

  将监控器与外部的连线断开,并将任一回路的传感器与之连接,其他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进行如下调试:

  接通监控器的主电源,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断开监控器的主电源,观察并记录监控器在备用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工作状态;

  观察监控器显示所监控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模拟各种故障情况,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操作监控器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模拟多种信息共同存在的工作状态,观察并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其他功能。

  依次将其它回路与监控器相连接,重复5.2.2条的调试。

  传感器的调试

  将传感器与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传感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对传感器进行如下调试:

  按制造商提供的工作范围波动标准电压信号,观察并记录传感器的输出参数和采集数值;

  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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