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2019年5月15日,加拿大自然资源委员会NRCan发出通知,针对2018年10月31日发布的《加拿大能源效率条例》最新修订中对电池充电产品的监管定义作出进一步澄清。此修订是为了一并符合美国能源部DOE对电池充电系统监管的要求。
美国能源部DOE将电池充电产品定义为:可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进行充电的设备,包括可为嵌入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进行充电的设备。
电池充电BCS产品的规定测试程序CSAC381.2-17将电池充电器定义为:可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进行充电的设备,包括可为嵌入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进行充电的设备。
电池充电产品的定义如下:
符合电池充电产品规定要求的产品,是指为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车辆或其他终端产品电池充电的设备。例如:内置电池的手机,内置电池的耳机,内置电池的智能手环等产品。
但不包含以下设备:
医疗设备
备用电池充电器
UPS电源
测试方法2选1:
CSAC381.2-17
10C.F.R.AppendixY(引用美国能源部DOE的测试方法)。
企业生产的电池充电产品2019年6月13日之后进入加拿大市场,请必须满足加拿大强制性的NRCan认证和上网递交工作,同时后续认证机构会进行每年一次的市场抽检,抽检比例约为1%Basicmodel.
1.NRcan for Battery Charger – 此业务将从2019年6月13日强制执行,主要针对内含可充电电池的终端产品(如:Power Bank,平衡车,电子烟等);
2.目前此业务包括两个部分:a. 认证测试;b. 注册;
认证费CNY14500未税/model,注册费CNY500未税/model,周期2周左右,样品2p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