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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多年的舊機電設備進口處理.因在進口的時候,有很多的客戶提的問題比較集中,現在提供大家分享.以下是進口的流程及申報所需要提供的資料.

 

  二手機械的定義進口二手機械包括:

  1 )已經使用仍具有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

  2 )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超過品質保證明期的機電產品

  3 )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型損耗的機電產品.

臺灣二手機械手大陸進口清關手續

  4 )新舊部件混裝的機電產品

  5 )大型二手設備

  哪些機械設備是允許進口.哪些不允許進口

  不允許進口的二手機械請參考:(不予備案的進口二手機械目錄及適用範圍)

  允許進口的二手機械請參考:(第一批有條件備案的進口二手機械目錄及使用範圍)

  允許進口的二手機械請參考:(實施備案的進口二手機械目錄)

  注意:外商投資進口舊設備在管理上的規定:

  1)外商投資總額以內作為投資進口的新二手機械免於處理自動進口許可證明但舊機電必須處理.

  2)外商投資總額以內作為投資進口的新二手機械免於處理裝船前預檢驗備案但舊機電必須處理.

  3)外商投資進口舊機電的法定檢驗與產品價值鑒定合併進行.

  二手機械進口申處的一般程式:

  1)確定二手機械的商品編碼

  2)確定二手機械的監管條件.

  3)確定二手機械是否屬於強制認證明(3C認證明)

  4)確定該商品的有關備案商檢機關.

  舊機電進口所需證明明:

  A 進口法定檢驗

  B 進口機電許可證明(舊)

  C 進口二手機械裝運前檢驗證明明(我國四個駐外商檢機構分別在:日本香港.北美.歐洲)

  D 進口口岸檢疫局處的進口二手機械備案申請書

  E 如進口的機器是印刷機就需要到國家新聞總暑處理印刷經營許可證明

  F 如產品稅號涉及到國家強制認證明的需提供3C證明明

  G 如進口國為美日韓歐盟等國家的還需提供IPPC(木質包裝薰蒸證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