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安全保护区的范围: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二、安保区标桩的预制及埋设:
1、铁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分为A、B两种,A桩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直接埋入土层中,B桩采用钢筋混凝土立柱及标牌制作,埋设于混凝土基础中。
2、A桩为基本型,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每200m左右设置一个,特殊地段可增加或减少设置数量,人烟稀少地区可不设置。 3、标桩在线路两侧标桩应相错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