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县、乡(镇、街道)制定和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活动等决策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