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二、关于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
三、关于原料要求 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 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
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