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 口 旧 机 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申请事项办事流程所需书面材料办理时限
广东局签证
需办工作联系单 ?
申请《工作联系单》:受理---审核---签发《工作联系单》
凭机电证申请备案:受理---初审—-复审---签发备案文件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盖章确认)
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盖章确认)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货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代理进口协议(必要时提供,须盖章确认)
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地方机电明复印件或商务部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制造日期超过8年(含8年)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当前设备清晰的彩色照片、状况说明材料
进口旧机电产品用于销售的,需提供内销合同或在国内销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须盖章确认)
三资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项目成立的文件及设备清单,免征税进口的旧机电需提供海关审定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来料加工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的加工协议书及海关审定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若有变更,同时应附外经委批准的变更协议书及《加工合同变更情况表》
进口旧机电产品需到地方机电部门办理进口旧机电证明文件的,申请人需申请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办理时需同时申请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并提供以上相关备案资料,另附打印清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原件和备案申请书、设备清单各一式二份。
资料齐全,办理《工作联系单》需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递交机电证明文件后,办理备案需5个工作日
不需办工作联系单
受理---初审—-复审---签发备案文件
国家局签证需办工作联系单 ?
申请《工作联系单》并同时申请备案:受理---初审---复审---签发上报备案文件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盖章确认)
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盖章确认)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货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代理进口协议(必要时提供,须盖章确认)
制造日期超过8年(含8年)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当前设备清晰的彩色照片、状况说明材料
进口旧机电用于销售的需提供内销合同或在国内销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须盖章确认)
三资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项目成立的文件及设备清单,免征税进口的旧机电需提供海关审定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来料加工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的加工协议书及海关审定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若有变更,同时应附变更协议书及《加工合同变更情况表》
印刷企业进口旧印刷机械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进口旧船舶需提供中国船级社的勘验报告和评定证书,必要时提供相应整改意见
进口旧工程机械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申请人提供的旧工程机械原使用地官方【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较后年度检验报告(原件)、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及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当前设备清晰的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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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办理商务部进口旧机电证明文件的,则还需提供打印清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原件一式三份和备案申请书、设备清单一式四份
需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关备案资料需提交一式二份 ?
资料齐全,办理《工作联系单》需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递交机电证明文件后,办理备案需5个工作日
不需办工作联系单:受理---初审--复审---签发上报备案文件
说明:“工作联系单”指《进口用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