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9 18:24
		
			  由卫生部监督司将申报资料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以下简称环监所)。环监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二周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以后手续与生产特殊用途面膜取得批准文号的手续相同。
  [1989年9月26日]批准卫生部《面膜卫生监督条例》(1989)卫生部令第3条 第15条首次进口的面膜,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面膜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
  地 址 :天津港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001-3002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产品质量标准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检验申请
  B.检验受理通知书
  C.产品说明书
  D.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E.DL学安全检验报告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面膜进口报关,面膜进口清关,面膜进口代理,面膜中文标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