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3 17:12
产品配方要求:
1A4纸张,一式两份
2为全成分配方,含量用百分浓度表示,各成分根据百分浓度由高到低排列;多剂型产品(如染发、烫发产品等
),应将各剂的配方分别列出;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印发护肤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 3配方需加盖
公章,所盖公章与递交SFDA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地 址 :天津港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001-3002
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要求:
1A4纸张,一式两份
2中文书写
3中文使用说明书需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与递交SFDA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的手续如下:
1.首次进口面膜,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面膜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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