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商铺首页 >> 行业资讯 >> 详情

天津港进口化妆品专业清关

时间:2016-11-07 14:35

  深圳|广州|东莞|厦门|成都|上海|天津|苏州|天津|青岛|北京|山东|河北省|廊坊|石家庄|大连|武汉|唐山|沈阳|哈尔滨|西安|太原|济南|长春|鞍山|抚顺兰州|吉林市|徐州|柳州|武汉|唐山|包头|重庆|齐齐哈尔|洛阳|大庆|郑州|本溪

  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邮 箱 :Savaqe@vanhang.cn

  2.由卫生部监督司将申报资料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以下简称环监所)。环监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二周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以后手续与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取得批准文号的手续相同。

  天津化妆品进口报关,天津进口化妆品报关代理,天津化妆品进口清关,天津化妆品进口代理,化妆品进口许可证,化妆品进口备案代理,化妆品进口标签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