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上海执帆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化妆品分类:
清洁类化妆品:洗面奶、卸妆水(乳)、清洁霜、面膜、花露水、痱子粉、爽身粉、浴液、洗发液、洗发膏、剃须膏、洗甲液、唇部卸妆液
护理类化妆品:护肤膏霜、乳液、化妆水、护发素、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护甲水(霜)、指甲硬化剂、润唇膏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粉饼、胭脂、眼影、眼线笔(液)、眉笔、香水、古龙水、定型摩丝/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睫毛液(膏)、生发剂、脱毛剂、指甲油、唇膏、唇彩、唇线笔
进口化妆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下:
1.眼用化妆品关税10%、增值税17%、消费税30%
2.唇用化妆品关税10%、增值税17%,消费税30%
3.指甲化妆品关税15%、增值税17%、消费税30%
4.其它用化妆品根据具体类别不同普通关税惠国进口关税税率由6.5%-15%不等,增值税为17%,消费税为30%
具体税费依据不同类型化妆品而定,详情请咨询执帆专业报关人员。
3月1日,总局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新的备案管理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凡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境内责任人按照备案管理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产品备案后,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活动,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该试点方案是在不降低产品安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在产品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制度创新,将监管重心由准入审批调整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