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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各种药品进口报关代理

时间:2017-04-01 14:01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上海药品进口报关

  进出口药品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国际公约以及国家其他法规,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对进出口药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其归属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执帆报关公司,可个性化定制进口报关代理,进口清关代理,报关报检服务,出口报关代理,贸易代理等配套服务,作为一家综合型清关服务公司。上海执帆报关公司在外高桥港、航交所、洋山港、吴淞港、浦东机场、虹桥机场、上海国际客运中心站、迎宾八路、自贸区设立驻点办事处,现场申报,办事便捷,提高通关效率。上海执帆报关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倡导个性化进出口清关代理,在确保货物安全、便捷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客户降低费用。

  一、 进口药品流程

  1.进口商检。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口药品通关单》。

  2.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进口备案

  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需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医疗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产地证、装箱单发票、购货合同、出厂检

  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式的全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填写《进口药品报价单》

  2. 审查上述****。审查合格后,口岸药监局向口岸药检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      

  3. 抽样检查合格后在通关单上注明抽样检查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是进口单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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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列药品的检验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告。检验费收缴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